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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界首一男子射杀土狗获刑七个月

2016/10/26 10:01:07 来源:颍州晚报

用蘸了烈性麻药的弩箭射杀路边土狗后,转手倒卖牟利,因犯盗窃罪被绳之以法。近日,界首市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田某犯盗窃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家住界首市沙南某村的被告人田某每日游手好闲,没有正当职业。之前,他曾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后又因盗窃和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多次被司法机关处理,田某却不思悔改继续违法犯罪。今年初,田某又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通过猎杀路边的土狗卖钱。

天刚麻麻亮,田某就骑着摩托车从家里出发寻找猎物。只要见到路边有流浪觅食的土狗或是居住在路边的农户家门口拴着看家狗,他就用蘸了烈性麻药的弩箭瞄准射击。

一般这些狗中了弩箭后,一两分钟就会死去。趁没人看到,田某把死狗迅速装进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中搬上车子,然后继续狩猎。这些“猎物”都被田某以3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一些收狗的游商、超市或者餐馆。

1月14日早晨,田某驾驶摩托车至河南省沈丘县冯营乡一带,用弩射死了八只狗。当田某满载而归时,不料被界首警方查获。

经查,被告人田某从1月8日至14日,多次采取弓弩发射烈性麻药的手段,盗窃土狗共计13条,经鉴定涉案金额2484元。

界首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田某曾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但其不思悔改,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对其应从重处罚。

鉴于被告人田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已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亦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被告人田某因犯盗窃罪被界首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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