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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制定蓝莓品种试验检定方法

2016/10/26 18:49:07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2016年10月20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授粮字第1051065451A号令,订定“蓝莓品种试验检定方法”,并自即日生效。

蓝莓品种试验检定方法

一、本检定方法依植物品种审议委员会组织及审查办法第八条规定订定之。

二、本检定方法适用于杜鹃花科(Ericaceae)蓝莓属(Vaccinium L.)蓝莓亚属(subgenus Vaccinium)之品种(含人为杂交、自然突变或营养系变异)。

三、检定机构之委任或委托,由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依植物品种性状检定及追踪检定之委任或委托办法规定办理。

四、品种栽培试验性状检定之要项如下:

(一) 栽植时期:每年冬春季十一月至翌年三月。

(二) 检定材料:品种权申请人或品种权人应于每年种植时期前,提供每株具有至少三枝充分发育之当年生枝条,且无病虫害之申请品种及对照品种的健康扦插苗各十株。非经检定机构同意或指定,不得经任何化学物品及人为处理。若须特殊授粉品种,品种权申请人或品种权人亦应一并提供。

(三) 试验设计:每一检定试验栽培观察株数至少为五株。采用完全逢机,与至少一对照品种及授粉品种混植。调查项目属植株总体之特征时,每一植株分别观测一次,计五观测值;调查项目属植株各部位之特征时,每一植株分别观测二次取其平均值。

(四) 栽植环境:以田间栽培或户外盆植为原则,并应在可以确认品种特性及表现适当产量之环境下实施。

(五) 栽培管理:依蓝莓惯行法栽培为原则。因表现品种特性需要,应参考品种说明书提供之栽培注意事项处理,以维持植株正常生长与结实。

五、试验期间以完成二个生长周期之试验观察检定为原则,必要时得由检定机构提经请植物品种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议委员会)决定延长之。

六、检定地点以检定机构所在地为原则。

七、性状调查应依蓝莓品种性状表(如附件)规定办理。

八、对照品种应为可取得之已公开品种,选取性状最接近者,提经审议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九、申请品种之主要性状为对环境逆境或病虫害之抗耐性等特殊性状时,检定机构应依其特性拟订检定计划,提经审议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十、品种可区别性、一致性及稳定性之认定,应由检定机构完成检定报告书后,提经审议委员会审定。

十一、性状检定过程如有疑义,应由检定机构或审议委员会参考相关国际规范处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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