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舆县万冢镇温州骨里香熟食城向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缴纳了5000元罚款。这是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开出并落实到位的首张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食品罚单。
据悉,平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日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县万冢镇温州骨里香熟食城经营的兰陵县康利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姑牌杏鲍菇、内黄县万家利豆制品厂生产的万家利腐竹未标注生产日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该局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该店违法经营的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并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