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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5月1日起 食品摊贩将定点定时经营

2016/11/28 10:57:05 来源:重庆商报

  上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六章六十二条,将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据悉,《条例》为我市规范管理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明确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种类,食品摊贩也将实行定时定点经营。

  这些食品禁止生产经营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兰运华表示,目前我市登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8000多家,纳入统计的食品摊贩(不含占道经营的游摊)有4万多家,从业人员约12万人。通过地方立法,将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把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新通过的《条例》规定,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罐头制品、冷冻饮品、果冻、饮料等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含压榨植物油);酒类(不含粮食酿造酒);国家和本市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食品摊贩不得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得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食用油、散装酒等国家和本市禁止经营的食品。

  下一步将出台目录明细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但彦铮则表示,基于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是一个变量的实际,每一种食品类别又可划分为多个品种,为方便食品小作坊清楚明白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的具体品种,《条例》规定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及明细,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李林则表示,市食药监局将根据授权,将《条例》中禁止的食品大类别细化为具体的品种,如乳制品就包括发酵乳、含乳饮品等,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通过负面清单管理,让业主和社会都清楚哪些食品是小作坊不能生产加工的,既有利于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又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定时定点规范食品摊贩

  但彦铮称,食品摊贩的管理是这次立法的一个难点,既需要解决市容环境和扰民问题,也需要解决食品摊贩的生存就业和便民问题。

  目前,各区县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引导摊贩在划定区域和时段经营,取得了较好效果,城区变得更加规范、整洁。在前期调研中,食品摊贩代表也表示定时定点经营能较好地解决便民与扰民的矛盾,关键在于摊点区域的划定要科学合理。对非划定区域内的摊贩,由市政部门按其职责进行管理。

  《条例》明确规定,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划定食品摊贩的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划定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符合食品摊贩就地发展和集中管理的需求,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划定的经营区域、确定的经营时段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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