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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沧州市专项整治“瘦肉精”

2016/12/1 18:49:51 来源:沧州日报

2016年11月到2017年1月31日,全市将集中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肉牛肉羊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各县(市、区)正在开展拉网式排查。

这次专项行动围绕饲料、兽药、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重点针对肉牛肉羊养殖、调出大县,肉牛肉羊屠宰大县的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肉牛和肉羊养殖场户,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屠宰场进行检查。11月底前,各县(市、区)已对所有存栏10头(含)以上肉牛养殖场(户)、存栏30只(含)以上肉羊养殖场(户)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和抽检,并同步建立检查和抽检记录。

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所有调运出省境的肉牛、肉羊,“瘦肉精”快速检测比例不低于10%,并将完善二维码耳标信息登记。检测结果呈疑似阳性的,禁止活畜移动并立即上报进行确证检测,一经确证含有“瘦肉精”,由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请当地政府组织进行捕杀和无害化处理,并可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必要时,可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省内出栏动物认真查验“瘦肉精”溯源单(《动物“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和《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检疫证明、耳标等,对证标不全的,依法查处并逐级上报共同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活畜调出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派人监督货主将活畜运回原产地。(记者胡学敏)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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