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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安办发布安全消费提示:河豚鱼吃不得 有毒!

2016/12/14 17:52:34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最近,部分市县发生了因误食河豚、麻风果等有毒动植物造成的食物中毒,对此,省食安办提醒公众不要自行捕捞、采摘食用河豚鱼、铜铸蟹、蟾蜍、织纹螺、毒蘑菇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禁止采购、加工和销售河豚鱼、铜铸蟹、蟾蜍、织纹螺等有毒有害动植物。 

  河豚鱼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鲀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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