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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盐务局和市公安局建立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2016/12/16 9:03:39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东营12月15日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机关在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完善盐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加大对危害食盐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全市食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东营市盐务局和东营市公安局于12月1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

  《通知》要求,调整和充实市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工作联合办公室。联合办公室成员由市公安局食药环侦、经侦、治安、交警等支队相关负责人和市盐务局盐政稽查支队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全市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督促各县区盐业主管机构、公安机关建立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工作的联合执法机制,并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根据全市盐业市场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行动。

  为保障联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联合办公室建立相关工作协调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要通报各自查处涉盐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情况,交流信息;分析全市涉盐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研究制定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的对策、措施;确定下一步联合执法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及时处理和解决工作配合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二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市盐务局盐政稽查支队和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定期或不定期相互通报涉盐违法犯罪案件查办信息。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涉盐违法犯罪风险隐患较大的环节、区域和重要时期,部署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会商,加快案件查处进程。盐业主管机构在执法中遇到恶意阻挠检查、对执法人员进行恐吓或者暴力抗法的,认为确有必要需公安机关配合的,可以商请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四是建立案件督办机制。对于该移送不及时移送、该受理不及时受理、该立案不及时立案,或性质恶劣、案情重大的案件,市盐业主管机构和公安机关可组成联合督办组,统一指挥协调,依法进行督查督办。五是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市盐务局、市公安局将联合执法办案情况纳入各自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积极推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有效落实。

  新的工作机制还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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