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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万家食品等5家企业被指抽检不合格

2016/12/27 11:24:28 来源:汴梁晚报

汴梁晚报讯  12月26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省食药监局近日公布了该局承担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此次抽检涉及我市淀粉及淀粉制品、饮用水、蜂产品、酒类、肉制品、饮料、蔬菜制品、食用油8个类别168批次样品,经检测,合格163批,合格率为98%。

部分合格的企业及其产品为:开封市兴盛德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350克/瓶的麻辣花生,河南君利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500ml/盒、酒精度为 39%vol的杞国酒,开封市包公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7日生产的、规格为5L/桶的花生调和油,开封市新河莫府酱园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200g/瓶的酱瓜,尉氏县蜂友养蜂专业合作社于2016年7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500克/瓶的恒山黄芪蜂蜜。

不合格的企业及其产品分别为:河南省杞县喜营豆制品厂于2016年8月19日生产的、规格为150g/袋的豆腐棍(原味),不合格指标为苯甲酸,其含量为1.1g/kg,标准为不得添加;尉氏县达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7日生产的、规格为206g/袋的绿豆糕,不合格指标为富马酸二甲酯,其含量为4.61mg/kg,标准为不得检出;开封万家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生产的、规格为280ml/袋的花生牛奶饮料,不合格指标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其含量为0.8g/kg,标准为≤0.65g/kg;河南金杞酱菜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生产的、规格为240克/瓶的酱萝卜,不合格指标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其含量为2.05g/kg,标准为≤1g/kg;开封福瑞昌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4日生产的、规格为200g/袋的香辣杏鲍菇,不合格指标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其含量为0.0381g/kg,标准为不得添加。(来源:汴梁晚报 作者:杨柳村)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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