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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 吃咸货防止亚硝酸盐中毒

2016/12/29 13:57:26 来源:合肥网

  12月28日,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预防亚硝酸盐中毒。近期,四川省巴中市发生了一起因误用亚硝酸盐引起的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物中毒事件。

  据介绍,亚硝酸盐外观与食盐类似,呈白色至淡黄色,可作为护色剂、防腐剂在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和熏、烧、烤肉等加工中使用,但有着严格的最大使用量和最大残留量标准,按照标准规定使用亚硝酸盐是安全的。如果短时间内摄入较大量的亚硝酸盐,则容易引起急性中毒,使血液中具有正常携氧能力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造成组织缺氧,导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当摄入量达到0.2-0.5克时可导致中毒,摄入量超过3克时可致人死亡。

  由于亚硝酸盐在外观上与食盐相似,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使用或食用,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贮存过久、腐烂或煮熟后放置过久及刚腌渍不久的蔬菜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会有所增加,食用时也容易导致中毒。

  因此,合肥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要购买正规渠道销售的食盐。要注意食用新鲜蔬菜,不食用存放过久或变质的蔬菜。吃剩的熟菜不可在高温下存放过久,饭菜最好现做现吃。此外,在食用加工肉制品、咸菜等食品时,可搭配富含维生素C、茶多酚等成分的食物,以降低可能含有的亚硝酸盐的毒性。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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