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 修订出台

2017/1/18 10:51:39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1月5日,经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定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本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结合本省实际,组织对现行《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2012版)的补充修订。

  《条例》共10章91条13000字,在2012版《条例》基础上进行了大幅修订,调整了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增加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小餐饮、散装食品管理等章节,并对其中70%以上的法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订,是当前贵州省最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性行政法规。

  《条例》明确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建立食品安全共治机制列入了法规条文。《条例》明确了食品安全责任主体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细化完善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散装食品管理,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等食品“三小”监督管理,以及餐饮具集中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理的经营条件和监督管理等条文。

  《条例》明确加强高风险民族传统食品监管,禁止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生食畜禽血及生食畜禽肉。明令禁止销售13种食用农产品、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