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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食药监局提醒:节日期间注意饮食安全

2017/1/31 10:39:38 来源:大连日报

春节期间,探亲访友、亲朋好友聚餐聚会增多,食源性疾病风险也将随之增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春节期间要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严格控制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食品检验、存储管理等关键环节,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餐饮服务单位接待聚餐、年夜饭不可超负荷、超许可范围经营,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保证食品原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要重点加强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供应的食品必须做好48小时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

消费者采购过节食品时不宜一次过多,采购食品时要选择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仔细观察是否新鲜,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对临近保质期促销的食品,不宜一次采购过多,确保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购买食品要索取消费凭证。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

家庭聚会烹制食物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不要加工食用野生河豚鱼等高风险食物,不要尝试陌生新奇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


在外就餐时,应选择在证照齐全、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有“笑脸”标志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慎食凉拌食品、生食肉制品,不要盲目“尝鲜”,就餐过后要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就餐后一旦出现不适症状,应尽快就医,并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凭证,并及时拨打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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