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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过期儿童食品销售案件

2017/2/7 18:11:40 来源:贵阳新闻网

  2月6日,从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日前结案一起过期儿童食品销售案件。

  据悉,2016年12月12日,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工作中发现,贵州今童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柜台上销售的“英氏小馒头”,生产日期为2015年12月1日,到期日期为2016年12月1日,保质期一年,当时已过期11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针对这一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五万元罚款。

  据介绍,为了杜绝过期食品,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在努力,消费者购买食物也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和一颗“金刚钻的心”,通过看外观、看包装、看是否涨袋、是否有沉淀、闻气味等仔细鉴别,有异常的食物一定不要买,警惕自制食品的打折促销活动。对于过期食品,消费者有权利也有义务要求经营者将其退市,如果经营者拒不履行,消费者应当及时告知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与消费者携手,双管齐下杜绝过期食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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