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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无中文标签“洋食品” 安全隐患多

2017/2/10 16:46:41 来源:张家港日报

  春节期间,市消保委东城分会接到市民陈先生投诉,称经开区(杨舍镇)乘航多家食品店销售的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检查。

  陈先生表示,春节期间难免要走亲访友,便到家附近几家食品经销店看看,打算买些进口食品和保健品。在闲逛中,陈先生发现很多进口食品外包装上根本没有中文标签。“这样的东西,怎么敢吃到肚子里?”陈先生于是向市消保委东城分会进行了投诉。

  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多家食品经营店的确存在销售的进口食品无任何中文标签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对食品的外包装有不同的要求。有的标注生产日期,有的标注最佳食用日期,有的食品标有适宜食用人群等,没有中文标签很难识别,也很难查证正规的进口渠道,存在较大的食用安全隐患。为了安全,应该尽可能购买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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