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常州一女士的亲家过50大寿,陈女士在元祖食品永宁花园店购买了28份伴手礼,总价值1600多元。2月8日,亲戚在吃完蛋黄酥之后开始出现了上吐下泻、发热、腰酸背痛等症状。
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协调下,店家第一时间进行了慰问,并愿意赔偿。经过工商部门到店2小时的检查,并未发现有任何问题,店家愿意赔偿28份伴手礼的金额,即退款的操作。
品控部夏经理认为事件还没有定性,无法证明是吃了他们的产品才出现上吐下泻的症状,十倍赔偿金额太高了,据该店店长透露,一开始消费者提出的是赔偿2万5的要求。
目前,夏经理的决定是最多可以赔偿蛋黄酥的十倍金额,即凑整数3000元。但是陈女士认为,既然是一整套伴手礼买的,赔偿也应该是整套伴手礼的十倍,并且对该店公关的态度问题表示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