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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颁发首张“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证

2017/3/1 16:52:06 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

  2017年新学期伊始,“小饭桌”再次红火起来。3月1日上午,新城区总局街一家名为“安子”托管班的负责人成美芳十分高兴,因为她领到了由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首张“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证。

  据“安子”托管班所在辖区的新城区西街食药所所长杨冠洲介绍:“辖区内有6所学校,通过前期摸查,小饭桌数量有300多个,大多存在于居民楼内。一些小饭桌存在厨房和就餐环境脏乱差、餐饮具不消毒、食品不留样、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等食品安全问题。为此,辖区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全面推行‘小饭桌’备案登记制度。”

  据悉,为了加强对“小饭桌”食品安全的管理,从2017年起,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证》,从事“小饭桌”经营的场所将统一办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学校等部门,对本校就餐的学生“小饭桌”进行全面调查,登记造册,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基本信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情况,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生“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备案管理,发放《呼和浩特市小餐饮备案证》,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张曙光介绍:“在呼和浩特从事学生‘小饭桌’经营必须依法取得备案证;对未经备案仍从事学生‘小饭桌’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取缔。呼和浩特市各‘小饭桌’经营者须在春季2月底至3月15日、秋季8月底至9月15日完成备案,并公示于校园宣传专栏或醒目位置”。

  据悉, “小饭桌”经营者如果存在未取得备案有关手续,经营范围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备案证过期等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餐饮具不消毒,厨房、就餐场所环境“脏、乱、差”等各类食品安全违法,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添加非食品原料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索证索票等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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