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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市民宴请90名亲友吃宴席 多人食物中毒被送医

2017/3/14 9:13:13 来源:厦门网

  “3·15”又快到了。昨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保委发布了厦门2016年十大消费典型案例,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游钰进行了点评,给消费者以警醒和维权借鉴。

  调味品过期还卖假酒

  去年11月9日,市、思明区两级联合执法组对曾厝垵路280号好味亭小吃店现场检查,现场委托检测机构对该店包公鱼等样品进行抽检,同时扣押店内已过保质期的8瓶调味品并立案调查。

  经检验,店内包公鱼的呋喃西林代谢物(SEM)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在后续检查中,还发现店内销售假冒金门高粱酒12瓶。执法部门最终对其上述违法行为罚款82296元,没收违法所得720元。

  点评:小吃店上述行为,既侵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吃完满月宴 众亲友中毒

  去年8月6日,杨某为庆祝孙子满月,在湖里区梁友明鑫小炒店宴请亲友90人。餐后多名亲友因腹痛、腹泻送医治疗。

  疾控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书》显示,消费者因摄入受污染的花蛤而导致食物中毒,可能因食物加热不彻底。

  经过多番调解,经营者退还就餐费用,赔偿27000元并道歉。同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0元。

  点评:小炒店提供了受污染的食品(花蛤)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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