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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消协提示:消费遇纠纷 “较真儿”更易维权

2017/3/15 9:50:06 来源:千山晚报

饭店在没告知的情况下收了餐具费——退钱;健身房新装修味儿大——退卡……近日,市消协发布了去年我市典型消费维权案例,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商家未尽告知义务及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从成功维权的经验来看,一旦遇到消费纠纷,爱“较真儿”的消费者更容易维权。

未尽告知义务商家担责

●加收餐具费24元 不行

消费者王先生去年和朋友到富祥酒楼就餐,共消费2000多元,回家后发现流水单中有一项餐具费24元,消费时商家并未明示。王先生认为不应该收取此项费用,找到经营者要求退还遭拒后,将商家投诉到市消协,最终经营者退还了餐具费用24元。

超市购物多留心“保质期”

●超市买鸡爪变质 赔500

消费者袭先生自易家超市购买的食品(鸡爪)出现变质,找到商家要求赔偿,遭到拒绝,来到鞍山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依据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同意赔偿消费者裘先生500元。

●买到过期啤酒 赔1000

消费者倪先生在鞍山市大润发立山店购买6罐啤酒,共消费155.7元,随后发现其中5罐已过保质期,要求超市十倍赔偿,遭到拒绝,于是将其投诉到市消协。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商家同意赔偿消费者1000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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