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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区:8人自制饮料假冒“红牛”获刑

2017/3/24 11:59:18 来源:东江时报

找来自制饮料的“秘方”,私自贴上“红牛”的标签就干起了买卖。日前,大亚湾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团伙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8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10个月到两年4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据介绍,2015年6月,被告人刘某承租了大亚湾区内一偏僻祠堂瓦房,在没有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假冒红牛注册商标的罐装饮料。期间,被告人袁某等7人在明知刘某生产假冒红牛饮料情况下,参与了假冒红牛饮料的废旧盖清洗、灌装、封口压盖、包装、运输销售等分工。一个月期间,该团伙就累计生产假冒红牛饮料7806件 (每件24罐),涉案金额达103万余元。案发后,其中4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大亚湾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刘某等8人,未经“REDBULL&红牛”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公诉机关指控8名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法应予以惩处。分别判处8名被告人10个月到两年4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判决后,8名被告人表示服判,没有提起上诉。

案件承办法官提醒:注册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受法律保护。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价值,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其他个人、企业、组织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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