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深圳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2017/4/18 11:47:58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昨日从市食安办获悉,市政府近日印发《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区(新区),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约谈分管负责人,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约谈主要负责人,被约谈的区、新区有关负责人不得参加相关年度评奖、获颁荣誉称号等。

  《办法》明确,考核工作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重点考核各区、新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各区、新区人民政府考核采取评分法,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得分排在前3名的为A级,排在第4名及以后的为B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对发生在本辖区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对本辖区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本辖区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的。

  《办法》明确,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及奖惩的重要参考。考核中发现需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