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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买的酸奶过期了 消费者获赔500元

2017/4/25 10:02:05 来源:金陵晚报

4月14日,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桥林分局接到一位马先生的投诉电话,称他于当天在家附近的一家超市花7.5元买了瓶250g的酸奶,准备喝时,却发现该酸奶的生产日期是3月22日,保质期21天,一算竟然已经过期2天!过期酸奶居然还在卖,这不是拿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开玩笑吗?越想越觉得气愤的马先生遂致电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对该店进行检查并赔偿。

桥林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去超市进行仔细检查,并没有发现马先生举报的过期酸奶以及其他过期食品。超市负责人表示没有出售过过期的酸奶,但马先生拿出了自己的购物小票,认为超市工作疏漏出售过期酸奶,必须作出赔偿。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

近日,桥林分局执法人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超市承认可能的确存在员工工作不到位检查疏忽的情况,并表示愿意赔偿马先生500元,今后也会加大自查力度,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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