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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公告2批次不合格食品

2017/5/10 10:10:23 来源:食品科技网

9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了近期对方便食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饮料、酒类等11类食品95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如下:

标称大庆市让胡路区龙窖白酒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溪莲商店销售的設計院老窖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06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标称哈尔滨市呼兰金事达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佳木斯浦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吉祥四喜(精肉狮子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3 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 g/100g)高出0.24倍。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相关说明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作为非营养型甜味剂,可广泛用于面包、糕点、饮料、配制酒及蜜饯等各种食品中。长期过量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是反映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的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规定动物性食品或坚果类为主要馅料的产品中过氧化值应小于等于0.25g/100g(以脂肪计)。造成速冻肉制品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如下:第一,生产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采用质量较差原料肉及油脂生产肉制品;第二,生产、储存或运输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操作等。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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