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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

2017/5/16 10:09:17 来源:胶东在线

  每年3到5月是河豚鱼产卵的季节。这个时候,河豚毒性最强。为防止餐饮服务环节因加工、经营河豚鱼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河豚鱼的,一律严格依法律进行查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科科长石广胜说。

  在加大监管的同时,烟台市食药监局还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使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广大消费者了解食用河豚鱼的危险。“市民要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的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不要轻信人工养殖河豚鱼毒性小或者是没有毒的传言,更不要忽视自己的生命安全,心存侥幸,拼死去吃这个河豚鱼。”石广胜说。

  市民如果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我们也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电话,接到举报之后,我们会及时调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依法严肃查处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河豚鱼的违法行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也要求各县市区局随时报市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石广胜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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