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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加强学校、国营医疗机构及药品企业安全监管

2017/5/19 11:15: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甘肃新闻5月19日电 为了全面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堂、国营医疗机构及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宁县强化措施,对症下药,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一月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国营医疗机构及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县局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整治工作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党委班子成员带队下沉一线、县乡联动执法办案、专项整治与企业自查相结合、责任约谈和宣传培训相结合、局纪委跟踪问效督查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彻查安全隐患,重拳出击,不留死角,以查办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

  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品安全重点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取得许可或已不具备许可条件的、索证索票不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豆角(四季豆)、使用亚硝酸盐、散装醋、散装酱油和散装食用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国营医疗机构药品安全重点以疫苗、生物制品等冷链管理药品、中药注射剂、无菌注射剂、终止妊娠药品、特殊管理药品等高风险品种,以购进、储存、运输和分类管理等为重点环节,严厉查处了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药品,购进、使用假劣药品、过期药品、非法回收药品,违规储存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药品安全重点整治了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规定销售药品;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温湿度检测系统记录等药品经营数据造假;购销药品证、票、帐、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未按照规定开具税票,使用银行个人账户进行业务往来或者进行现金交易;将精麻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不按药品特性储存和运输;质量负责人在职不在岗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经营假劣药品、未经备案审查进行药品配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监督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国营医疗机构及药品批发零售企业257户,责令整改187户,责任约谈164户,停业整顿13户,取缔无证经营3户,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4起,罚款10.7万多元。通过整治,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国营医疗机构及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完)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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