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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通营养数据不实 南宁市民状告商家获10倍赔偿

2017/5/24 9:45:29 来源:广西日报

本报南宁讯 一男子在超市购买了11盒某牌麻通,后发现麻通的包装所标营养数据里的能量值与实际计算所得的能量值不符,遂将超市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以男子没在保质期内提出异议为由,驳回男子要求退回涉案商品货款及十倍赔偿涉案商品货款的诉讼请求。梁某不服,向南宁中院提起上诉。日前,南宁中院作出了二审判决。

梁某在二审期间向南宁中院提交南宁市西乡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复函,证明梁某在保质期内已经对涉案商品提起异议。梁某于2015年3月5日通过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投诉在某超市所购买的某牌麻通装礼盒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产品营养成分标低。

中院认为:梁某在某超市于2015年2月17日购买11盒某牌麻通,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对此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梁某的上诉主张要求某超市退回购物货款,并按货款十倍赔偿,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梁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为由主张赔偿,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一审判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认定涉案产品符合约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予以改判。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撤销一审判决。判决某超市退回梁某购物款547.8元,梁某将所购买的11盒某牌麻通退还某超市,某超市赔偿梁某5478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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