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广东6月起全面施行《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

2017/6/10 10:06:05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广州6月9日消息(记者 郭翔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办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是法律规定的食品安全监管基本制度之一,它与许可制度、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抽检监测制度等构成食品行业监管制度体系。两项《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其自我约束能力及管理水平,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两项办法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规定了我省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责任与义务,明确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的内容及流程,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及考核机构、健康检查机构(以下简称两类机构)的登记条件、登记流程、退出机制,强化社会管理,打破行业垄断,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以及工作平台,形成“监管部门把控质量,社会机构提供服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参与” 的良好局面。

据悉,两项办法适用范围涵盖食品生产经营全环节。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能调整,两项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将食品(含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监管将都纳入了管理的范畴,完善监管链条,确保了新的《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在整个食品安全链条的全面实施。

《办法》还明确两类机构的登记条件及管理流程。按自愿登记的原则,明确两类机构须具备条件,严格规范两类机构硬件配备及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及考试机构的登记工作按照“分级设置,对口管理,省局把关”的原则,设立登记流程,方便各地不同水平培训机构登记管理,为各种类别、不同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良好社会服务。此外,办法还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食品安全员管理办法》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十项工作职责,提出其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保障其接受培训及继续教育等方面措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其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