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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仙游:采购侵权饮料 屡次不改被查

2017/6/23 9:21:35 来源:湄洲日报

6月19日,仙游林某收到罚单。其被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没收侵权的“旺旺碎冰冰”120支。

5月4日,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鲤城街道龙仙购物广场的某食杂店进行检查,在该店柜台上发现“旺旺碎冰冰”果味饮料6袋,共120支,这批饮料外包装标示:“旺旺碎冰冰”“旺旺”“旺旺娃娃图”“旺旺集团”注册商标图案。瓶身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分别为“20170302”、“常温15个月、冷冻24个月”。

经查,林某于4月30日从一个朋友处购进了6袋“旺旺碎冰冰”120支,进价0.6元/支,售价1元/支,货值120元,放在店里待售,至被查时,尚未售出,没有获利。林某建立的进货台账不齐全,无法提供这批食品原料的相关进货单据,也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此前,该所已于2015年7月14日开具《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者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制度的违法行为,但林某屡次不改。今年5月4日,该所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林某仍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者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制度。

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责令林某改正购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品,拒不改正没有在进货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者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制度、没有保存相关凭证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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