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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17/6/27 13:25:47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93号),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高乐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乐高浓香可可固体饮料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天津高乐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乐高浓香可可固体饮料(抽样单编号:GC17000470094,规格:500克/瓶,生产日期:2016-11-07),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要求(标准指标≤50CFU/g,实测值100 CFU/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该公司的成品库和留样间,在成品库内没有发现批次为2017-11-07的高乐高浓香可可固体饮料的产品。经查询该企业生产、销售记录,查明企业生产同批次不合格产品200箱(1200公斤),实际销售200箱,库存(未销售)0箱。

(三)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企业主动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产品,2017年4月2日启动召回,召回不合格产品78瓶(500克/瓶,生产日期:2016-11-07),对召回计划、召回通知、召回情况说明等进行查验。召回的产品未召回生产工厂,其中6瓶送至天津高乐高食品有限公司工厂随后于2017年4月26日委托“天津市食品安全监测技术研究院”对其进行检测,其余召回的产品在北京自行销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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