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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体店不得在网上销售食品保健品

2017/7/15 11:57:19 来源:东南商报

 商报讯(记者 毛雷君)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明确规定,没有实体店不得在网上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

   这一消息引起业界的高度关注。记者注意到,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就已经有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而此次《通知》中,则首次明确强调,经营食品、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没有实体店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在网络平台上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

   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在网上购买食品或者保健品已经成为很普遍现象。据记者观察,在天猫、京东等大型购物网站,商家都会经过比较严格的审查,会有相关证照的公示。但是现在很多微商通过朋友圈来售卖食品就不一定有实体店了。

   王小姐平时喜欢在网上购物,她也会在微信朋友圈里购买私人烘焙的蛋糕、饼干等零食。她告诉记者,自己主要看朋友圈里的口碑和推荐,至于对方是否有实体店和营业执照,倒是没有在意过。同时,她也会通过海外代购的方式购买一些进口食品和奶粉,但是也从来没有问过对方是否有实体店。

   对此,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通过网络购买食品或者保健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经营者是否在网站公示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许可证。微信购物也分几种情况。一种是有实体店的,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如果开微店,只需拍照上传证件认证即可;另一种是只是通过微信销售家庭制作的食品,就要先取得相关食品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才可销售。现在淘宝、京东等大型网络购物平台已经做得比较规范。但是关于微信购物,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首先,微信定位是社交工具,购物只是其中衍生出来的一个功能,并非一开始就是网购平台,因此很难用网购平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而且微信相对比较封闭,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取证、调查比较难的问题,还需要一个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建议消费者,尽量避免通过网络购买来路不明的食品或者保健品,一定要确定对方有正规的证照和许可证。如果相关资质有问题或者没有相关证照明示,建议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不确定卖家所在地,也可向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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