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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施行细则》

2017/7/18 9:16:25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2017年7月13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修订《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施行细则》,主要修订内容为:

1.   修订“中央主管机关”的准用许可字号的意涵;增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的定义;

2.   修订食品企业需向主管机关申请相关证明文件;

3.   增列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装及食品用洗洁剂的品名、净重、容量及原产地(国)与食品用洗洁剂的标示位置、方式、日期及字体等标示规定;

4.   要求需再经改装、分装或其他加工程序的食品、食品添加物及食品用洗洁剂,输入时应至少有品名、厂商名称、日期等标示,或其他能达货证相符目的的标示或资讯供为辨识,并应于售卖前完成中文标示等规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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