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低温食品“被常温”将受重罚

2017/7/31 11:32:44 来源:安阳晚报

□记者 麻翛然

包装袋上标着0℃至6℃低温储藏,为何被放在常温货架上? 昨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一些原本应该放在冰柜里冷藏销售的食品却往往“被常温” 。

当日,在市钢三路多家乳制品店门口,记者看到不少酸奶、牛奶被放置在街边纸箱上。记者随手拿起一袋牛奶看到,牛奶的外包装上写着需要在2℃到6℃条件下保存,保质期为21天。除了钢三路销售的乳制品“被常温”外,记者在中华路一家超市内,也发现要求低温保存的乳制品“被常温”现象。

据了解,低温食品如果在运输、储藏、经营环节“遭遇”不当温度,不但会使营养成分流失,还会引起致病菌滋生。以酸奶为例,发酵后的酸奶只要酸度足够,需在0℃到4℃的环境下保存。如果超过一定温度,微生物就会呈几何倍数快速增长,温差越大,微生物增长越多。

随后,记者咨询了文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未按规定要求贮存、运输、装卸冷藏冷冻食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除注意查看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外,还应注意“贮存条件”的要求,购买冷藏冷冻食品要注意查看该食品是否按要求冷藏或冷冻,特别是不要购买在常温下摆放销售的需冷藏冷冻的食品;同时,购买冷藏冷冻食品回到家后,要及时放入冰箱内贮存,避免食品因贮存不当发生变质,影响自身安全。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