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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启动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

2017/8/3 11:23:08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网

日前,海盐县食安办联合县人民银行、县农经局、县市场监管局出台《海盐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县部署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借助金融资源,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切身利益与金融权益捆绑挂钩,推进全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夯实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纳入本次金融征信范围的试点主体包括所有在盐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当前试点重点是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贸市场举办者等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由县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报送”的原则,负责采集报送各类主体的食品安全不良信息。

根据该《方案》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执法部门处以警告以上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其他责任或存在其他失信情景的,其信用等级评定将被扣分;如被发现有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国家禁用的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的,则直接调低信用等级或不予信用评价。各金融机构将根据实施主体的信用等级,采取降低授信额度、提高贷款利率等惩戒措施,对其信贷行为进行限制。今后,还将继续扩大食品安全违法结果的运用范围,对失信单位在评先评优、申报政府资助项目、经营准入、认证管理、财政扶持、政府采购、科技奖励、招投标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从严监管,以此倒逼实施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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