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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自导自演耍聪明销售假酒被判刑

2017/8/15 16:33:01 来源:遵义网

3名男子假冒酒厂业务员,采取“唱双簧”的方式推销假酒,涉案19起。昨日,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经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3人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刑。

“老板,你好,我是某酒厂的业务员,最近酒厂在搞优惠活动,我留个送货电话给你,如有需要请与我联系。”在南关镇开烟酒店的田女士是一名受害者,据她回忆,当时有两个自称是酒厂业务员的男子到她店内推销,并留下了一张名片。不久后,有“顾客”来到田女士店里,以家中办喜宴为由,指名要该品牌白酒,并交了200元定金。田女士赶紧打电话联系酒厂业务员送货。

让田女士没想到的是,业务员送货上门并收取货款后,她再也联系不上那名“顾客”。事后,田女士找人鉴定,对方送来的全是假酒。

红花岗区警方接到报警后高度重视,经过一番斗智斗勇,将其中一名贩卖假酒的嫌疑人抓获。随后,根据掌握的线索,抓获了其余两名同伙。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王某邦、王某军帮别人销售白酒,因销量不好便预谋买来假酒冒充真酒销售,从中赚取差价。2015年2月,3人开始实施计划:由其中一人或二人冒充酒厂销售员,向遵义城区及周边县市小卖部推销某品牌白酒,并留下印有联系电话的名片,接着换其他人以要办婚宴、生日宴等为由到小卖部,假意定购大量该品牌白酒,并预付少量定金。小卖部店主信以为真,便电话联系买酒,赵某等人把假酒送上门收取货款后,受害店主联系此前的“顾客”,对方再也不露面。采取这种方式,赵某等人一共作案19起。

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王某邦、王某军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刑律,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赵某被判刑二年零五个月,王某邦被判刑一年零五个月,而王某军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因此前犯诈骗罪、滥伐林木罪被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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