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天津市场监管委2017年第8批食品监督抽检 9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7/9/5 11:02:47 来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环节市级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17年第8批)

近期,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等9家食品检测机构,按照《食品生产环节抽检监测实施方案》,抽检了肉制品、调味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他食品、酒类、蜂产品、落类和膨化食品、可可及培烤咖啡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特殊膳食、罐头、饮料、粮食加工品、紧制品、水产制品、食糖18类82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19批次,不合格祥品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天津市九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年餐肉香肠”标签不合格(标签标示的联系方式字符高度不足1.8mm;标示的新创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未使用同一字号在所标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符合GB7718-2011的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二)天津理研维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炸裹粉”标签不合格(标签标示的配料中“酱油粉”名称标示有误,且未标注该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不符合GB7718-2011的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未津站。

(三)天津泉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伴梅”标签不合格(配料表中未标注食品添加剂甜蜜素,不符合GB7718-2011及GB28050-2011的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武清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天津市更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卷”标签不合格(营养成分表中“脂肪”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计算错误,不符合GB28050-2011附录A的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武清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天津市粤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鲜酱标签不合格(检测出山梨酸,但标签中未标注,不符合GB7718-2011中4.13.1.1的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蓟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六)天津威晟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番茄酱标签不合格(检测出山梨酸,但标签中未标注,不符合GB7718-2011中4.1、3.1.1的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蓟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七)天津市御祥记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蓉辣椒酱标签不合格(检测出苯甲酸、山梨酸,但标签中未标注,不符合GB7718-2011中4.1、3.1.1的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蓟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八)天津市崩豆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崩豆张系列豆(正香糊皮崩豆)标签不合格(净含量字符高度应大于等于4mm,实际高度为3mm,不符合GB7718-2011的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西青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九)天津市崩豆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崩豆张系列豆(果豆)标签不合格(净含量字符高度应大于等于4mm,实际高度为3mm,不符合GB7718-2011的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西青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核查处置部门督促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采取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自通告发布之目起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委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