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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沙县取缔一制售假冒“贵州茅台酒”窝点

2017/9/19 15:27:04 来源:民族新闻网

9月14日,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金沙县公安局、金沙县检察院,成功破获一制售假冒“贵州茅台酒” 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查获假冒“贵州茅台酒”276瓶、“茅之行酒”808瓶,自行包装的“茅台内供酒”773瓶,以及大量用于包装“贵州茅台酒”、“茅台内供酒”、“茅之行酒”的包装箱物件;包装盒、空瓶、标签标识、瓶盖等。涉案金额80余万元。

2017年9月14日,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在金沙鼓场街道有一制假酒的窝点、私自生产加工包装大量的瓶装酒进行销售。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随即将此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制假窝点实施监控控制,同时与金沙县公安局、金沙县检察院取得联系,市场监管局领导亲自带领执法人员进行了周密的分工安排部署,公安、检察院负责控制涉案人员,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一切就绪,只听到市场监管局领导的一声口怜出发,执法人员迅速对涉嫌制假窝点进行了现场突击性的检查,公安、检察院瞬间控制了涉案人员,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耳鸣腿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其涉嫌制假窝点的三楼生产场地内查获“贵州茅台酒”276瓶、“茅台内供酒”773瓶、“茅之行酒”808瓶,以及大量用于包装“贵州茅台酒”、“茅台内供酒”、“茅之行酒”的包装箱物件;包装盒、空瓶、标签标识、瓶盖等。面对如此大量的假冒商品,事关重大,市场监管局领导安排为进一步了解当事人生产制售假冒“贵州茅台酒”的来龙去脉,当即联系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联合调查,经询问,当事人承认,上述三种假冒酒均是自己从仁怀市茅台镇一些酒厂购买的散酒,又从仁怀市购买了上述三种酒的包装材料,并自行灌装、封瓶、贴标签、包装、封箱,并销往外地。执法人员还在制假现场办公室内,查获三枚标示上面印有“贵州挪亚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印章,经核实,印章上标注的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8日,只办理了《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9月15日,市场监管局联系贵州茅台酒厂打假办人员,经茅台酒厂打假办人员鉴定,当事人被查获的“贵州茅台酒”系假冒产品,茅台酒厂打假办人员出具了《鉴定证明》,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市场监管局按程序将此案件移送县公安局,目前,公安机关对主要涉嫌当事人已进行了刑拘并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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