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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药监局公告2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7/9/19 15:30:17 来源:食品科技网

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蛋制品、方便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等5类食品81批次样品,其中2批次样品抽检项目不合格。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长春市永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瓜籽粉,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5.7mg/g,标准规定为≤3mg/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1.3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长春市绿园区兴民粮油批发部销售的标称长春市金纯油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2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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