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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药监局关于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的公告

2017/9/21 14:32:33 来源:食品科技网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2017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此次抽检涉及10大类食品,包括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水产品、粮食加工品,共抽检614批次,其中8批次样品不合格。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1、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活水泉纯净水厂生产的青泉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0CFU/250mL、0、200CFU/250mL、0、0,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2、南京瑞森饮用水厂生产的天然泉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CFU/mL、1CFU/mL、0、0、0,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3、无锡乐臣氏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和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分别为12CFU/250mL、8CFU/250mL、0、21CFU/250mL、0和36CFU/250mL、0、0、0、0,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苏州市旺山天然泉水厂生产的旺山清泉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0、0、0、4CFU/250mL,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5、盐城神农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子,二氧化硫(以SO2计)检出值为154mg/kg,标准值不超过100mg/k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6、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春绿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香小榨菜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7.5mmol/kg,标准值不超过6.0mmol/k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油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7、梁溪区吉客来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江苏沪盈肉禽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71,标准值不超过1。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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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不得使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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