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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出台校外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2017/9/27 13:38:05 来源:通辽市人民政府

通辽市校外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近日已由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全市校外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将有章可循。该《办法》明确了校外学生小饭桌的概念,即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校外固定场所开办的,以赢利为目的,受中、小学生监护人(家长)的委托,在非教学时间段,为中、小学生提供补课,住宿、用餐(即时加工制作食品)、休息、接送服务的相对固定场所。明确了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各旗县市区人政府对本辖区校外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负总责,小饭桌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对校外小饭桌的开办基本情况摸底、整理汇总,春、秋季开学后10日内提供给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小饭桌信息清单对其备案登记并纳入日常监管。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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