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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批次矿泉水和2批次月饼不合格

2017/9/28 10:38:38 来源:食品科技网

9月27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7年第34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公告。公告显示近期该局组织抽检了9类食品共911批次样品,其中4批次样品抽检项目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思南县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靖州玉华泉饮料有限公司2017年4月20日和2017年4月18日生产的300ml/瓶玉华山优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是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钟山区兰兰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贵州龙膳香坊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月11日生产的65g/个火腿五仁月饼,菌落总数超标。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凯里市华味面包屋销售的华韵集团湖南华泰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2日生产的味香滋月饼(五仁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为0.717g/kg,不符合国家标准值≤0.5g/kg 的要求。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收到华韵集团湖南华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复检异议申请。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期间和真实性异议审核期间,不得停止履行立即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等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义务。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通报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督促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信息公布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已要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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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酸盐

溴酸盐,受热后易分解。溴酸盐在国际上被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是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矿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不含溴酸盐,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臭氧作为包装水在封装时有效的杀菌、抑菌手段,水中的溴化物与臭氧反应,氧化后会生成溴酸盐。包装水的生产厂家为达到较好的灭菌效果,用较高浓度臭氧、长时间灭菌引起溴酸盐超标。

脱氢乙酸

脱氢乙酸是一种低毒高效防腐剂。具有广谱性,在酸、碱性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尤其是对霉菌具有很强的抑制作用。根据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复合调味料、面包、糕点、发酵豆制品、预制肉制品等食品均允许添加并有限量。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防腐,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超剂量使用了食品添加剂。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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