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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条“时价鳜鱼”238元? 违反明码标价相关规定

2017/10/10 15:12:38 来源:苏州日报

一条标注“时价”的鳜鱼,结账时居然收了238元。昨天据市价格举报中心发布9月全市价格信访举报情况显示,我市共受理价格信访举报1497件,环比增长3.74%,实施经济制裁7118.4元,其中退款6618.4元。

市民刘女士和朋友日前到某景区附近一家餐馆就餐,点了一条鳜鱼,菜单上标价为“时价”,服务员未提前告知当时鳜鱼的价格,结算时这条鳜鱼收了238元,刘女士认为这个“时价”与市场上鳜鱼的价格相差较大。这样的“时价”是陷阱?据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介绍,饭店时价多见于海鲜、河鲜、时令农副产品的标价,只标示时价不能清晰反映菜肴价格,是一种模糊标价,特别是个别不诚信经营者可能会利用这种标价方式宰客。

餐馆菜单仅标注“时价”,违反了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市物价部门提示,消费者遇到菜单标示“时价”时,最好要求商家报知具体价格。对个别不诚信经营的商家,价格主管部门将开展市场巡查检查,监督规范餐饮行业市场价格行为。

市民武先生投诉,称入住吴中区某宾馆,入住时宾馆前台未标示结算时间,服务员也未作相应告知,当天中午12点,宾馆服务员催其续交房费。市民庞先生投诉,凌晨4点多入住太仓某酒店,上午9点多时工作人员告知其可住到晚上,但是没过多久又通知其过了中午12点开始新的结算周期。

以中午12点为住宿结算时间节点,已成为不少宾馆酒店的习惯做法,我市目前制定的相关规范,允许商家自主确定住宿时间结算方式,但前提是必须明码标价。据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按约定结算,无约定的按酒店标价牌标示结算。涉事宾馆酒店未设立标价牌,入住时也未告知提醒,涉嫌明码标价不规范,价格主管部门现场予以警示指导,并责令整改规范。

市民李女士近日投诉,花2000多元买一件黄金饰品,金店以“一口价”的形式标价。购买后发现,价签上标示的重量只有4克,按照当时店内广告宣传的“黄金320元/克”计算,应该不到1300元。据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介绍,黄金价格计价单位可以是克或盎司,黄金饰品价格指的是经过一定工艺设计、加工成为饰品后的价格,不能简单地以重量来衡量。李女士所说“黄金320元/克”是黄金价格,而“一口价”是指黄金饰品的价格,其中包含了黄金和设计、制作、销售等其他成本的价格。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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