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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药监局2017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7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7/10/30 10:47:33 来源:食品科技网

近期,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蜂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食品添加剂和速冻食品等14类食品473批次样品,其中7批次样品抽检项目不合格。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1批次食用油不合格

武汉中商平价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光谷店销售的洪湖市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洪湖浪金胚玉米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13.7μg/kg,标准要求为≤10μg/kg。初检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3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

湖北顺泰商贸有限公司黄垅分公司销售武汉市双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外婆菜(盐渍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7g/kg,标准要求为≤1.0g/kg;

潜江市高得佳风味食品厂生产的开胃洋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6g/kg,标准要求为≤0.1g/kg;

武汉金湘缘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合(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5g/kg,标准要求为≤0.1g/kg。

以上产品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武汉中商平价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雄楚店销售的冰鲜基围虾,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44g/kg,标准要求为≤0.1g/kg;

武汉中商徐东平价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牛淋(牛肉)和牛里脊,克仑特罗检出值分别为2.21μg/kg和2.01μg/kg,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

以上产品初检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随州和潜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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