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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食品不合格 市民起诉维权获赔10倍货款

2017/11/16 10:13:51 来源:汴梁晚报

网购买到不合格食品的市民李先生昨日拿到了金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决被告北京宏利忠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利忠信)支付原告李先生10倍的货款,网购平台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李先生手拿判决书告诉记者,去年9月,他通过某知名电商购物平台手机客户端购买到进口的亨利三明治酱、卡夫低卡路里蛋黄酱、意大利肉酱意粉酱等,价值192.32元。几天后收到快递打开包装发现,这几瓶食品都没有中文标识。李先生遂向电商客服投诉,要求退货并赔偿,但没有结果。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先生向金明区人民法院起诉,把不合格食品销售方宏利忠信和电商平台作为被告告上法庭。金明区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11月8日,金明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案进行判决,被告宏利忠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金额为原告所购买的食品10倍价款即1923.2元。电商因为没有尽到许可证的审查义务,应与被告宏利忠信一并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记者 杨柳村)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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