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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死神食品”骷髅头包装涉违法 利润空间超100%

2017/12/12 14:36:03 来源:万家热线

近日,有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了一款“死神锅巴”,实质却为“三无”产品。此类网红食品的问题由此暴露在消费者面前。

号称“世界最辣”、包装上印有骷髅头图形的 “死神辣条”、“死神锅巴”等异常辣的食品吸引不少年轻消费者购买,不乏无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产品。而促使商家销售此类产品的一大因素,就是超过100%的巨大利润空间。

专家表示,三无“死神”产品的销售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而“最辣”、骷髅头等包装符号也涉嫌违反广告法和社会道德规范。

骷髅包装涉嫌违反广告法

目前,“死神食品”已成为一大网红品类。据统计,淘宝上售卖此类产品的店铺有近100家,单盒售价在7-22元之间。其中,热销商家“死神食品”所售“死神辣条”售价为18.8元,月销量达7373份,已有2万多条评价,多数买家称出于好奇心购买,也有人质疑其辣度不正常而售价偏高。

一盒“死神锅巴”的“标配”通常包括锅巴、“生死状”、湿巾、一次性手套,外包装往往印有骷髅头图案和“世界最辣”等醒目字样。网上信息显示,此类产品采用卡诺纳死神辣椒制作而成,其辣度可达到220万度,是普通辣椒的220倍。

据商家介绍,“死神食品”走红于网络直播,主要是年轻人购买用来恶搞。一些店家为吸引顾客还特意注明“请勿食用,包装盒上有警告说明,我们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促使商家售卖此类产品的原因就是高额利润。如天悠先笙网店所售“死神辣条”价格为19.9元,店主称其对外批发价可低至7.5元。以此粗略计算,其产品利润空间可达165%以上。

尽管“死神食品”凭借夸张的包装和宣传吸引了不少消费者,但在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看来,“最辣”、骷髅头等元素涉嫌违反广告法和社会道德规范,工商部门可要求厂商整改甚至进行行政处罚。

延伸阅读:关于新广告法

近年来,线上线下虚假宣传现象频发,国家针对广告违法行为也加大了打击力度。2015年9月起实施的新广告法,对于虚假广告着墨颇多,其中第二十八条相关款项规定,广告在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上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及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均属于虚假广告。

同时,新广告法对于发布虚假广告者也明确规定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从各大二手车平台铺天盖地的广告来看,新广告法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痛点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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