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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等多项违规 西牧乳业被罚1631万

2017/12/18 14:12:40 来源: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2月18日讯,12月15日,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牧业”)接到全资子公司新疆西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牧乳业”)的通知,其收到石河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石)食药监生罚[2017]10 号】。

公告显示,西牧乳业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其中生产的批号为 2017042001A 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使用了生产日期为2016年4月19 日、保质期至 2017 年 4 月 18 日的营养强化剂“花生四烯酸(ARA)”和生产批号为 2017041703A、2017041803A 的幼儿配 方奶粉使用了生产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 12 日、保质期至 2017 年 4 月 11 日的营养强化剂“二十二碳六烯酸(DHA)”。新购置的低聚果糖、 低聚半乳糖检验用离子色谱仪未安装调试,不具备 2 项目的检验能力。婴幼儿配方奶粉配方和标签未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西牧乳业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34 条第 1 款第 3 项、第 52 条、第 81 条第 3 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124 条第 1 款第 2 项、第 126 条第 1 款第 1 项、第 126 条第 1 款第 9 项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西牧乳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 368205.8 元; 3.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罚款 15941265 元。合计16309470.8 元。

西牧乳业表示,如最终按照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西牧乳业将面临 16309470.8 元的处罚,对西牧乳业损益产生重大影响。西牧乳业已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对所有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并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之前,全部整改完成。截止目前,西牧乳业针对检查组所提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11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新疆西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该函显示,西牧乳业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新购置的低聚果糖、低聚半乳糖检验用离子色谱仪未安装调试,不具备部分项目的检验能力。婴幼儿配方奶粉配方和标签未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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