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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药监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17/12/28 9:49:37 来源: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关于2017年第38号、42号、47号、54号通告中4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要求,现将涉及我市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北京昊悦天翔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草原安达情酒

  (一)北京昊悦天翔贸易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标称宁城安达情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安达情酒(生产日期:2014年11月24日),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二)经查,北京昊悦天翔贸易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北京昊悦天翔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北京海淀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免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7〕100050号)

  二、北京锦绣江龄调料经营部销售的五香粉

  (一)北京锦绣江龄调料经营部在淘宝(网站)销售的标称广东粤师傅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粉(生产日期:2016-06-21),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查,北京锦绣江龄调料经营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北京锦绣江龄调料经营部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免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7〕100697号)

  特此通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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