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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药监局公布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2018/1/8 10:07:25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2018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 本次抽检的食品是食用农产品。共抽检123家经营企业220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217批次,不合格产品3批次。

二、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 吴建军(33250119811114****)销售的茄子(食用农产品),甲拌磷的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二) 胡国栋(37132419800610****)销售的韭菜(食用农产品),腐霉利的检出值为0.84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三)姚磊(34120219890529****)销售的韭菜(食用农产品),多菌灵的检出值为4.0mg/kg,标准规定≤2mg/kg。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温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个月内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发布部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5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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