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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药监局2018年第四期食品抽检 11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8/1/26 10:35:59 来源: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9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9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儋州那大鑫润龙百货超市销售的柿子,甲胺磷检出值为0.23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二)三亚田独武记水果批发店销售的小桔子,克百威检出值为0.09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丙溴磷检出值为0.356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三)三亚田独啊娜水果店销售的贡橘,丙溴磷检出值为0.544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四)万宁市东兴供销合作社新百佳日用品超市销售的柑橘,克百威检出值为0.033mg/kg,标准规定为≤ 0.02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五)昌江万家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南丰桔,克百威检出值为0.116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丙溴磷检出值为0.4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六)八所商贸市场肉摊3行16号刘振茂销售的猪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820μg/kg,标准规定为≤200μg/kg。检验机构为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七)琼海嘉积王电光鸡摊销售的鸡肝,总砷检出值为1.4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八)海口龙华市场英琴水产品摊位销售的生鱼,呋喃西林代谢物SEM检出值为4.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九)海口琼山区府城镇培龙市场内梁春尧水产摊位销售的毛蟹,呋喃西林代谢物SEM检出值为1.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八所镇商贸市场肉摊黄彩团销售的猪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280μg/kg,标准规定为≤200μg/kg。检验机构为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十一)八所商贸市场猪肉摊陈尾先销售的猪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540μg/kg,标准规定为≤200μg/kg。检验机构为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并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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