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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检验检疫局加强进口葡萄酒检验监管保障春节食品安全

2018/2/18 9:26:52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1月31日,梧州检验检疫局对一批来自澳大利亚的912箱、8848千克的葡萄酒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这是梧州口岸今年第一批进口的葡萄酒。

为做好该批葡萄酒的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梧州检验检疫局主动对接进口商及其报检代理商,提前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咨询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检验检疫标准,认真开展查验、抽样、进口食品标签审核、实验室检测、进口食品合格评定,确保进境葡萄酒的质量安全。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的《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第27号公告)规定,进口食品都必须标示中文标签。标签的内容须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国家标准,即必须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在中国国内的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经销者的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营养成分表等必备内容,部分产品还要求标示质量(品质)等级、批号、食用方法等。规定中也明确了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免予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进出口用作样品、礼品、赠品、展示品等非贸易性的食品,进口用作免税经营(离岛免税除外)的、使领馆自用的食品,出口用作使领馆、我国企业驻外人员等自用的食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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