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江西省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标志着我省网络食品经营监管更加规范。
根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规定,江西省省印发了《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我省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后,方可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或从事网络食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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