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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出重拳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18/3/15 10:46:44 来源:沈阳晚报

今年,辽宁将全面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重点治理利用网络会议、电视购物、直销、电话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发布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罚到人。

3月1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政府食安办、省食药监局总监李卫平表示,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省食药监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3件,罚款金额81.6万元;工商系统查处各类食品违法广告案件64件,罚款金额164.72万元(其中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51件,罚款金额150.65万元);公安机关破获犯罪案件3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1名。

李卫平表示,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网上销售平台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按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声称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产品标签标识违法违规、进行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检查生产企业2404家,发现问题企业6家,责令整改6家,责令停产停业5家,检查经营企业64061家,发现问题企业262家,已完成整改257家。

省公安厅食药侦总队总队长赵天冲表示,今年辽宁警方将重点对7类问题进行整治:

利用媒体广告、会议营销、电信营销等方式向老年人等群体高价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欺诈行为;以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标识关键项等方式以低档食品冒充高档食品、以过期食品冒充未过期食品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向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药成分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以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销售的生产销售假药行为,营销过程中涉及常见的欺诈行为;在食品、保健食品领域发生的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为实施欺诈、虚假宣传而购买、持有、传播特定人群的姓名、电话号码、居住地址、身体健康情况等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当前,食品、保健食品犯罪日趋呈现“互联网+寄递物流”的新特点。赵天冲表示,下一步辽宁警方将紧盯互联网制售假劣食品犯罪,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利用大数据平台进行线索研判、落地收网以及电子证据调取。

如何选购保健食品?

省食药监局食品监管协调处处长吕锡源提醒,购买保健食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到取得经营许可的单位购买,并留存好销售凭据;购买时要认准保健食品包装上的“小蓝帽”标识和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辨别保健食品的真假可通过网络查询,外省生产的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查询,本省生产的可通过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消费者发现所购买的保健食品存在问题,可拨打食药监部门的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唐心萌)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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