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青岛:维客超市标签和实际价格不符 顾客索赔500元遭拒

2018/4/29 9:10:29 来源:信网

 标签一个价格,实际支付又是另外一个价格,唐先生在维客超市沧口公园店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当场发现后,唐先生认为超市涉嫌价格欺诈,按照新《消法》的规定,可以要求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我要求赔偿500元。”维客超市沧口公园店的客服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是电脑更新系统时发生的错误,而且只出现了唐先生一例,并非故意为之,不接受500元的索赔要求,但可以与唐先生协商解决。

  顾客在维客超市购物遭遇俩价格

  2018年4月初,唐先生在维客超市沧口公园店给孩子购买了一支不二家牌棒棒糖。由于他经常给孩子购买棒棒糖,对价格比较了解,“当时写的是6.3元,我觉得比较便宜,就买了一个。”

  然而,结账的时候,唐先生发现,这支棒棒糖却是另外一个价格,“结账的时候收了我7.5元。”

  标签一个价格,实际支付又是另外一个价格,让唐先生有种受骗的感觉。“这不是以低价格吸引消费吗?幸亏我看了一下小票,如果不看的话,就这么一支棒棒糖,根本发现不了。”

  发现价格不对之后,唐先生找到维客超市“超市的一个管糖果区的经理出面,就说把糖送给我,就没有下文了。”但唐先生认为超市涉嫌价格欺诈,要求按照新《消法》的规定赔偿500元。

  维客超市方面称是系统错误

  信网联系到维客超市沧口公园店,客服人员表示:“经过查询,确实有此一例价格错误出现,当时顾客就找到我们,工作人员也赔礼道歉了,提出了退一赔二,但顾客一定要求赔偿500元。”

  工作人员告诉信网,不存在唐先生说的价格欺诈问题,而是那几天正好更新系统,造成了价格错误,“这个品牌的糖有各种不一样的规格,不一样的价格,更新系统时出现了错误。”工作人员说,此事并非故意为之,而且只出现了唐先生这一例,并未有其他顾客受到此情况的影响。

  对于唐先生索要500元赔偿一事,工作人员表示不能接受,但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如果顾客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协商解决。”

  消费者认为价格欺诈可投诉

  信网查询获悉,根据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这正是唐先生要求索赔500元的依据所在,那么,他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呢?信网了解到,定价问题与价格欺诈分别属于物价局和市场监管局管理,唐先生曾就此事向12345热线进行了投诉,并坚持认为涉嫌价格欺诈,要求将投诉转到李沧区市场监管局。


  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经过查询,向信网确认了该投诉确实存在,但目前该投诉件已经退回,至于原因,工作人员并不清楚。对于此事,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不能确定维客超市是否为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再次投诉,件转到我们这以后,我们会让执法人员调查此事。”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